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审理与决定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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