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审理与决定
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 调解与和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审理与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当事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 调解与和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