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