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第十四条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同意。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