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各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组织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按照管理权限追究责任制落实不力人员的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