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