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存抽样文书等有关材料、证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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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