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第六章 结果处理第四十九条复查所需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无偿提供。 除为提供复查所需样品外,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经负责结果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