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结果处理

第四十九条

复查所需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无偿提供。 除为提供复查所需样品外,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经负责结果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