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结果处理

第四十五条

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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