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抽样 / 第二节 网络抽样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时,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买样。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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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