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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