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定期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信息。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