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四章 测试管理第十七条测试车辆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标示“自动驾驶测试”字样,提醒周边车辆注意。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