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测试申请及审核

第十四条

临时行驶车号牌规定的行驶区域应当根据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路段合理限定,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应当超过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时间。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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