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