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