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条

创投企业应当在名称中加注创业投资字样。除创投企业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创业投资字样。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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