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示范与支持

第十七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发展。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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