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示范与支持
第十四条
示范园区应当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速集聚创新要素,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创新运营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并在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推动文化产业融合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示范与支持
示范园区应当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速集聚创新要素,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创新运营管理方式,不断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并在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推动文化产业融合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