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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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