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持久性油类”是指任何持久性烃类矿物油,例如原油、燃油、重柴油和润滑油等。 “非持久性油类”是指持久性油类以外的任何油类。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持久性油类”是指任何持久性烃类矿物油,例如原油、燃油、重柴油和润滑油等。 “非持久性油类”是指持久性油类以外的任何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