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

第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保险单证或其他财务保证证明的查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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