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第十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保险单证或其他财务保证证明的查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