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建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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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