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章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