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公)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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