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每3年对专家库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实行动态管理。确有需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