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实施

第十九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进行医学业务和伦理学知识的培训。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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