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科学技术部加强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和权限对科学技术活动实施中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