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第三章 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受托管理机构、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单位有组织地开展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的,或存在重大管理过失的,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追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具体期限与被处理单位的受限年限保持一致。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