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