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章 监理业务实施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依据、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等,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理。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