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发公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