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误卸或者溢卸的,当事人办理直接退运手续时可以免予填制报关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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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