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直接退运的货物,海关不验核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进出口环节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