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铁路机车车辆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铁路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处理。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