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铁路沿线居民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铁路沿线人民群众自身安全意识,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用地、资金、施工保障等方面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铁路线路封闭管理和“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落实铁路运输企业铁路防护栅栏维护管理责任,减少因人民群众在铁路线路上行走、穿越行为造成的铁路机车车辆鸣笛诱发因素。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铁路沿线居民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铁路沿线人民群众自身安全意识,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在用地、资金、施工保障等方面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铁路线路封闭管理和“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落实铁路运输企业铁路防护栅栏维护管理责任,减少因人民群众在铁路线路上行走、穿越行为造成的铁路机车车辆鸣笛诱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