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