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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