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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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