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七条

除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同一个旅游纠纷,两个以上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发生管辖争议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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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