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处 理

第二十一条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自行和解的,应当将和解结果告知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核实后,应当予以记录,并终止调解程序。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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