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三条

第四章 调解程序 / 第一节 仲裁调解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就部分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出具调解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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