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八条

第四章 调解程序 / 第一节 仲裁调解

第六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以及风险提示。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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