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五条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或者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相关当事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不公开审理。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