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派生定密,是指机关、单位对执行或者办理已定密事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的活动。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