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未办理海关手续的钻石以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交易所。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