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钻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1章7102、7104项下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的天然或者合成钻石,及7105项下天然或者合成的钻石粉末。 验核人,是指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业工作人员。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钻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71章7102、7104项下不论是否加工、但未镶嵌的天然或者合成钻石,及7105项下天然或者合成的钻石粉末。 验核人,是指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