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对钻石加工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会员将交易所内钻石委托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加工的,应当按照加工贸易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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