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对交易所及其会员的管理第十条海关对交易所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交易所及其会员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