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海关监管第十九条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按海关指定的路线和要求行驶,并在海关规定的时限内运抵目的地海关。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在中途停留并装卸货物。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